医学部关于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
医学部各学院:
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辨论文(电子版)检测时间:(各学院自定)
二、资格审核时间安排:
3月23日 第一临床学院 双证博士
3月24日 第二临床学院 双证博士
3月25日上午 基础医学院 双证博士
下午 口腔医学院 双证博士
3月26日 公共卫生学院、药学院、护理学院 双证博士
3月 30-31日①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专业博士学位
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
4月1-3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
资格审核地点: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(医学部行政楼214室)
联系电话:027-68759327
三、资格审核时需带资料
全日制博士生:
1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(SCI文章需附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)
2、课程成绩单
3、答辩学位论文1本(需经导师审核通过)
4、答辩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
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:
1、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
2、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
3、博士课程成绩单
4、推荐书二份(两位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)
5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
6、临床病例分析报告6例
7、临床工作总结1篇(不少于3千字,需经导师审核通过)
8、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份
9、博士学位论文1本(需经导师审核通过)
10、照片要求,两寸蓝色同底一张(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)
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:
1、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
2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(SCI文章需附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)
3、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份
4、博士学位论文1本(需经导师审核通过)
5、照片要求,两寸蓝色同底一张(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)
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:
(1) 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、研修班结业证书原件(复印件一份A4);
(2) 国家学位英语、专业综合考试合格成绩单(网上打印)
(3) 学位班学费发票原件(复印件)
(4) 答辩前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考试成绩(资格审核时在医学部查询)
(5)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篇(其中一篇要求署名武汉大学,与答辩专业相关的论著),文章须见刊
(6) 学位答辩论文纸质版一本(需导师签字)
(7) 答辩照片要求,一寸蓝色同底(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、纸质版一张)
四、学位论文评议
博士学位论文实行“网上评议”,送审时间:4月10日前
五、论文答辨时间
4月底至5月底
如准备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,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论文电子版检测和论文答辨资格审核,逾期不再受理。
武汉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
2015年3月4日